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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眼間也實習快一個月了,相對於大都市,在家鄉實習有一份恬靜。不會讓人喘不過氣來,可以好好研究案子、上上網,午餐還可以回家吃。
基本上接到的案子都不複雜,也沒有那種看了會讓人難過的案子(EX強制性交、殺人等)。
陳律師也很用心的在帶,盡量都讓我旁聽,而不是只有在事務所裡寫狀。
不過我是蠻愛寫狀的,有點像是腦力激盪,看看能不能幫當事人再找到有利的東西,不管是法律還是事實部分。
尤其是看到自己寫的東西變成正式的狀紙,是很有成就感的。
實習還剩四個月,還會再遇到什麼呢?真令人期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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