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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11月4號就退了,只是一直很懶的發文。話說去年的這個時候人剛到成功嶺,現在人已經在律師訓練了。

要說服役,念法律系的同學我真的建議來服司法院(注意,是司法院,不是法務部)的司法行政役,可以學到蠻多東西的。

如果你是證照組,可以當法官助理,看看法官是怎樣工作的(我也是在當法官助理的時候第一次摸到卷),也順便認識實務工作者;如果是當訴訟輔導科科員,可以練習以後如何跟當事人打交道。

甚至不是證造組的,有可以在這看看法院的環境,思索一下自己有沒有要走上這條路。

總之,法律系的同學我推薦這個役別,可以認識實務工作者,又可以學習,比在國軍中掃地、拆解槍枝有意義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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