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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高中的時候就把法律系列為第一志願,那個時候懵懵懂懂的,覺得法律系好像很威,又不用念數學。
指考放榜後,自己的分數可以上台北大學及成大。那時也不知道要選哪間,這時候我媽的一個朋友是台北大畢業的,她勸我選成大。
她認為北大小(但其實北大法學院搬到三峽惹),只有幾棟大樓,很像補習班,因此我就選成大嚕。
至於北大和成大(有時還有東吳)在網路上(PTT)的愛恨情仇我那時都還不知道,傻呼呼的就選了成大。
不過以現在來看,戰法律系實在是很沒意義,等我有時間再來談談法律系的迷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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