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司改會建立了一個叫做「司法陽光網」的東西,在司法界掀起了滔天巨浪,司法院(代表法官)和法務部(代表檢察官)以及部分學者都跳出來同聲譴責。
不過就我來看,其實司法陽光網所接露的東西大多數都可以google到,並沒有什麼。不過誤植等錯誤就是司改會沒有把關,既然是以司改會的名義架這個網站,那司改會對這部分是要負責的。
最近司改會建立了一個叫做「司法陽光網」的東西,在司法界掀起了滔天巨浪,司法院(代表法官)和法務部(代表檢察官)以及部分學者都跳出來同聲譴責。
不過就我來看,其實司法陽光網所接露的東西大多數都可以google到,並沒有什麼。不過誤植等錯誤就是司改會沒有把關,既然是以司改會的名義架這個網站,那司改會對這部分是要負責的。
從11月16號,正式展開律師訓練(以下簡稱律訓)。很多人都問我都考上司法官了,為何還要去律訓。
因為司法官訓練是明年8月底,還很久阿~空著的這段時間說實在的也不知道要幹嘛,我又不愛出去玩,所以就來律訓嚕。
其實我11月4號就退了,只是一直很懶的發文。話說去年的這個時候人剛到成功嶺,現在人已經在律師訓練了。
要說服役,念法律系的同學我真的建議來服司法院(注意,是司法院,不是法務部)的司法行政役,可以學到蠻多東西的。
就快要登出替代役online了,這次想談談"禮貌"。我發現有些人是父母沒教好還是怎樣,對我們的協助視為理所當然,辦完事之後連一句謝謝都沒有。
就我的觀察,台灣民眾的禮貌程度是:年輕人>老年人>中年人。其中又以女比男更有禮貌。
常常聽到有人講說公務員很閒很閒等等的話,其實這句話對了一半。真的有很閒的公務員,但也有很多操的要死的公務員。怎麼說呢?就我來看,其實就是上頭管理能力不佳,導致各單位業務量不等。
以最賽的訴訟輔導科來講,這個單位是要很多資源的,因為訴訟輔導科是第一線接觸民眾、解決民眾問題的單位,但我們法院死都不肯給訴訟輔導科多一點資源。新的替代役總是優先補家事法助,連家事法助不缺人的情況(下一個退的法助是10月中退),竟把9月初來的替代役叫去補家事法助,叫訴訟輔導科情何以堪?
每到學測或指考結束,在PTT上都會有戰法律系的文章,基本上台政是沒什麼好吵的,戰最多的是幾個分數很相近的學校。
當年還沒進法律系前我也是被唬的一愣一愣的,說來也好笑,在那邊狂戰選XX學校,XX學校師資不好,國考不好的人大多都不是法律系,或者是法律系但根本沒通過國考的,在那邊講的天花亂墜,這裡想以過來人講講自己的經驗。
法院的訴訟輔導科,顧名思義就是提供民眾訴訟上問題的諮詢,通常是設在聯合服務中心內。編制成員是一位科長再加幾位科員,科員可能是書記官、志工或者是替代役。
訴訟輔導科通常只提供程序上之諮詢,也就是販賣狀紙、協助撰狀或者是回答程序上之問題(譬如辦拋棄繼承要帶哪些資料等等),對於訴訟之攻防或是實體問題並不能提供協助,否則產生法律問題,訴訟輔導科的人員擔不起,不過通常程序問題常常會牽涉到實體問題,其中分寸的拿捏其實還蠻模糊的。
勞乃成可能觸犯的法律是要塞堡壘地帶法,而何謂要塞堡壘地帶,依該法第18條,適用本法之要塞、堡壘,由國防部以命令定之。簡單的來說,某地是否為要塞堡壘地帶,國防部說了算,這不是檢察官可以決定的。既然國防部認為601旅不是要塞堡壘地帶,檢察官也只能為不起訴處分,否則檢察官違法。
至於有投書說社會觀感之類的,根本不值一駁,要談社會觀感的話,應該是國防部怎麼沒有把601旅列入要塞堡壘地帶,而非檢察官的不起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