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不要念研究所,這當然要問施主你自己。遙想小喬當年,不,本魯考研究所那年,正是研究所正夯的時候,投考的刑法組有5~600人報考,只取18個,可謂死亡之組。但時至今日,報考人數腰斬至2~300人,考研究所的風氣不再。原因很簡單,研究所畢業薪水也沒有高很多,還要花3~4年(一般來講,法研所至少念三年)才能畢業,還倒不如快點出來就業卡位。以律師來講,硬是比你多4年的資歷,你還在律訓或實習,人家早就都受雇2~3年了,薪水屌打你。司法官就不用說,你在司訓,別人都分發到法院或地檢署工作1~2年惹。

所以嚕,想要以研究所學歷拿到好的Pay,還是不要想太多,將研究所當成一個繼續唸書的好地方比較好,寫寫論文,當作自己活過的印記。當然對男生來講,讀研究所可以躲兵役,好好準備考試,這也是讀研究所的一大利多,不過自從83年次之後的役男只要4個月的軍事訓練後,以研究所躲兵役就沒有什麼實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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念法律系要不要念第二外文,這看你的需求。先說一下為何很多學校的法律系會開第二外文,因為台灣並不是英美法系的國家,所以在台灣法學界,通用語文跟理工科不一樣,不是我們從小學到大的英文,而是德文和日文,尤其是德文。小魯在大一的時候,民總課本是用是王澤鑑,刑總是黃榮堅,憲法是許育典,三位老師都是留德的,著實讓本魯驚呆了,德文單字怎麼這麼長~

回到本文,念法律系要不要念第二外文,以下就以各個情況分述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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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ug 23 Sun 2015 11:50
  • 緣分

緣分這個東西真的很奇妙。我跟我現在的室友L是研究所同學,但是完全不熟,就是點頭之交而已。他師從火雲邪神禮貌生,我則是淋浴熊,除了少數課外幾乎沒有交集。沒想到我跟他一前一後都來到同個法院,還變成室友,甚至成為訴訟輔導科的戰友,一起嘻笑怒罵,成了還不錯的朋友,令人始料未及。

就如同電影阿甘正傳裡主角阿甘說的,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,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口是什麼口味,那個時候看這句話還沒有感覺,到現在對這句話還蠻有感觸的。緣分讓彼此聚在一起,也讓彼此分離,在一個月他就要退伍了,我的下一個室友會是誰呢?甚至2個月後我也退伍,我會在律師訓練碰到誰呢?律師實習的時候會去哪呢?甚至明年9月的司法官訓練會碰到誰呢?Who knows?就讓緣分搓合這一切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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替代役爽不爽?基本上司法院司法行政役沒有管很大的雷缺。以我們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來講,生活是沒在管的,只有早點名一次(而且有時候沒點),五點半下班之後就都是自己的時間,你想幹嘛都可以,只要記得隔天準時上班就好。

勤務部分,分成證照組和一般組。有律師司法官資格的證照組會被分去做法官助理或訴訟輔導,而一般組則是差別很大,有可能是坐報到處、送信或者協助調保官、家調官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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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邊有一些朋友問我準備考試到底是要看教科書還是參考書。我自己的一點心得是,在打底期間,尤其是第一次接觸的科目,建議還是看教科書。我個人認為參考書是給你複習、通曉諸子百家見解的,並不適合用來打底。參考書為了要在最小的篇幅給你最多的見解,會用少少的頁數塞很多見解,沒有碰過該科的考生,很可能因此走火入魔,自絕經脈而亡。除非有那種真的寫得很好,脈絡清楚可以替代教科書的參考書(目前看到的有喬律師的民訴),否則不建議用參考書打底,怕體系混亂。

至於教科書的部分,我建議可以去書局翻翻看,教科書沒有絕對的好壞,只有合適不合適而已,去書店翻翻書,找一本自己可以接受的教科書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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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官口試是司法官考試的最後一關,本魯有幸參加過,將自己的心得寫出,以饗後進。

從拿到二試成績單的那一刻起,通過二試的同學就開始蒐集資料,甚至組成讀書會、模擬口試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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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司律考試(也就是司法官及律師考試)是大多數法律人的夢想。法界有所謂的高中三榜,也就是律師、司法官及台大法研,更厲害的就是應屆三榜,遇到這種神人旁人都要倒吸兩口涼氣。

現在的司律考試制度並不穩定(託董保城之福),民國100年後司律考試改為新制,考試科目、考試時間都有變動,今年(104)律師又加了選考這個制度,考生在還沒考上前就是這樣被玩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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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高中的時候就把法律系列為第一志願,那個時候懵懵懂懂的,覺得法律系好像很威,又不用念數學。

指考放榜後,自己的分數可以上台北大學及成大。那時也不知道要選哪間,這時候我媽的一個朋友是台北大畢業的,她勸我選成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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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以律師資格申請替代役,因此在成功嶺並沒有陪大家一起玩大地遊戲(就是跑來跑去選役別),而是直接就是司法院司法行政替代役。

司法院司法行政替代役的專訓地點是在士林的法官學院(不是辛亥路台大對面的司法官學院,也就是以前的司訓所),專訓可以說是服役生涯住的最舒適的時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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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前言

這是一篇還願文,在未上榜前常常瀏覽國考版以及版上的心得讓我受益良多。首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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